我在找尋流失的熱情,
很顯然,三天連續假期,
並沒有讓我恢復。
想到即將回到工作崗位上,
心中有說不出的疲憊感...
過去我很少計較在工作上做了多少事,
儘管可能不是管轄範圍,
能幫上忙的,仍是盡力而為。
然而現在,卻要變得斤斤計較,
什麼時候交件,少一天都不行;
案子算修改還是製作,不說清楚不行;
案子分多分少,不列明細不行。
只是為了要顯示給別人看自己做了多少事。
要如此張揚嗎???
不能安安靜靜把自己的工作做完就好麼?
原來花不到一天所整理出的決定,
真的會因為太衝動而讓人懊悔,
我現在所能做的,是硬著頭皮接受他?
抑或是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呢?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