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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出門時,台北市區還落大雨,
沒想到抵達淡水,陽光隱約探出頭來,
很好!完全失策,還穿了一件毛衣...

或許正因為太陽公公露臉了,
粗心遺忘在捷運站的傘變得無關緊要,
大概是暗示著我:該換把傘囉!
那我只好恭敬不如從命。

最近只要一開啟電視,
十個月大的女嬰遭狠心丟入滾燙熱水的消息不斷放送,
只要畫面一出,我根本不敢多注視一眼...

現在的我,不羨慕成為大人,
因為身為大人,並不能將犯的過錯減少,
看似擁有了更多的權利,卻同時背負著更沉重的責任。

有什麼話不能好好說,非得拿無辜的生命來出氣?
剛出生不過十個月大的嬰兒,什麼都不懂,
對初來乍到,一個陌生的世界感到好奇,亦正要開始學習,
卻因大人們之間的爭執,搶救到了第三天,
小小生命仍未脫離險境,與死神搏鬥中。

假若這樣的事件,在電視螢幕機前的人看得柔腸寸斷而涕淚俱下,
甭提一心想搶救生命的醫護人員,更是痛徹心扉、心如刀割。

平時我們手指不小心碰觸到高溫,都讓人疼得受不了,
何況是全身有近百分之九十的燒燙傷?

我們總是可以毫不留情地製造別人新傷口,
甚至於狠心地在他人的舊傷口上灑鹽,
你可曾想過,當別人這麼對待你時,
那種痛,有多麼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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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ri2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