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早就遇到鳥事,是怎麼一回事?

原來的案子,是誰的就是誰的,
不管它是要翻修還是重整,
除非有例外,就是有救世主自願吸收。

某個案子查證是隔壁同事做的,
由於要大改版,理所當然是給他,
但他卻說,在他之後,有其他人經手過,
所以不屬於他,重點是,假使有經手人,
他們都已經離職,亦求助無門,
在他抗告成功後,案子便轉入我的名下。

這是啥米東東?
不要以為有吵有糖吃,
(事實上好像就是這樣~無奈。)
本小姐是不會屈就的。

偶爾我在想,我所追求的世界是否不存在?

昨天某業務轉發一封客戶寄來的信,
客戶質疑,為何網站上頭的橫幅做的很精緻,
而底下的內文區塊卻"粗糙",
用粗糙這個字眼讓我很不服氣,
我不是甘願接受這樣的版面,
產品是套版模式,這不是業務該告知,客戶該清楚嗎?

若客戶因為版型而無法忍受,
是事前沒溝通清楚?還是後端不夠完善?

一分錢一分貨,三年三萬六,和一年四萬元,
如何能相提並論?如何力求平等?

我不是不為客戶著想,但我認為,
不能為低價而處處妥協,貶低自我價值。

但某種程度而言,服務這回事,
似乎仍以客為尊,不管他合不合常理。

於是,只能悶著頭皮繼續修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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