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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一口氣看完五集,總算將這齣劇告了一段落。
 
嗯...最後算是完滿大結局囉! 
之中經歷了許多大大小小的事情, 
四個姊妹在感情上都出了狀況,令老爸擔心不已。 

大妹和丈夫俊杰鬧離婚,決定先行分居。 
二妹男友好不容易回來了,卻發現他不在的這段期間顯華對二妹的了解甚於自己, 
明白自己老是沉溺於工作,忽略了二妹, 
因此決定離開香港,希望能將二妹的幸福交付予顯華好好照顧。 
三妹看上顯華,交往幾日後發現自己個性與顯華大不相同而分手, 
卻在此時得知顯華喜歡的一直是二妹,因而勃然大怒。 
四妹喜歡光明,但光明喜歡的是三妹...

四姊妹為了感情以及其他事件鬧得不可開交、彼此不愉快, 
你一言我一句爭執起來; 
平時為自己女兒勞碌奔波的老爸在此時不支倒地,嚇壞了四個女兒。 
在醫院裡,化解了先前的誤會。 

其後大妹與俊杰決定不離婚了,經過種種事件後, 
知道彼此才是對方最了解的人; 
大妹亦一改愛慕虛榮的個性。 
二妹先前因三妹拒絕顯華,最後與顯華有情人終成眷屬。 
三妹接受一直默默在身旁支持的光明。 
四妹順利在日本拿到學位,準備在香港念碩士...

觀賞完整出劇還是有不少感想: 
一、即使是個二十來歲的大人了,還是會常常做錯事。 
想想四個女兒中,除了細妹還是個學生之外,其他已在職場上工作。 
但面對許多事情時,最後還是老爸出面圓場,
不論是棘手的感情或是姊妹之間的爭執。 
不少鏡頭是老爸和女兒單獨對話的場面, 
在女兒們遭遇困境時,教導他們應該用什麼角度思考問題, 
俗語說:『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。』 
即使道理我們都懂,但真正遭遇了,還是會不知所措。 
當然最終的決定權在於他們自己。

二、當你喜歡上一個人時,若彼此個性相差甚遠, 
是否應該互相遷就對方以減少紛爭?又是否應該為對方改變自己? 
我曾經想過這個問題-『是否應該為對方而改變?』 
若非惡習劣行,實則無改變自己的必要。 
你怎麼知道對方喜歡是什麼樣?
而你確定他喜歡改變之後的你甚於改變前的嗎? 
為對方改變原有的模式,看似是因為愛他而願意作改變, 
但是真正愛你的人,就是你喜歡你原來最真的模樣,而並非改變之後的你。 
兩個不同的人在一起,一定會有摩擦,但是可大可小。 
若事事都遷就一方,並非解決問題的長久之計, 
你開心,他不開心;那誰遷就誰有何意義呢? 
不喜歡就是不喜歡,喜歡就是喜歡。 
(說的好心虛...)

三、人好像永遠學不會教訓,總是瀕臨失去邊緣時才懂得珍惜。 
劇中老爸為女兒勞心勞力,一次病倒進行的心臟手術,
成功率僅一半,四個女兒提心吊膽的。 
先前讓老爸擔心這,擔心那兒的,當老爸出了事, 
才明白原來老爸多麼疼愛他們、對他們多麼重要。

『珍惜眼前人』是老爸告訴女兒們的一句話。 
我承認緣分的確妙不可言, 
人海茫茫之中大家能相聚, 
並非一件容易的事情。 
但卻又不知從何珍惜起?

畢竟雙方要有互動,這段情誼才可能延續; 
光倚靠單方,即使曾經情再濃,意再深,最後亦可能說再見。 
我不知道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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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ri2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