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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很多人而言,想睡就睡應該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,
我已追憶不起到底何時我失去了這份權利?

是不是淺眠是另一回事,三不五時會被樓上的噪音干擾才是重點,
下午想好好補個眠?被敲打聲驚醒;晚上想早點睡?樓上的蹦跳聲逼得我要與他們作息一致?
晚上睡得晚,早上總可以來一場自然醒吧?不,樓上勤奮的外勞七點未到就開始挪移家具打掃。

誰說跟認識的人住在一起好處多多?除了得默默承受這些噪音汙染之外,你根本沒門投訴!

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,我當然不止一次非常委婉的投訴過,除了接到沒有誠意的抱歉之外,沒有其他。
為何是沒有誠意的抱歉呢?因為沒多久又故態復萌,你說這道歉還有意義嗎?

已經是年久的老公寓,再加上過動兒和作息極度不正常的一家人,
我真的都快忘了當初"睡覺"是一種修補的生活從何而來?是多久以前被遺忘?

神啊!我只想好好睡好覺,褪去和修補一日的疲勞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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