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商周看到一篇『40歲年薪破350萬的三個工作法則』的標題,
好吸引人啊!當然,現在連年薪百萬的夢都不敢想,
怎麼能不好好細讀這篇文章呢?

不過,這畢竟是雜誌,只能節錄作者書裡的菁華,
或者該說,是一種培養年薪350萬的態度養成。

結果,看完後,我反而覺得我所認知的重點在於:
『請問,你現在有辦法立刻向公司提出辭呈嗎?』
假使有諸多藉口阻礙這個行動,
表示你還未具備年薪350萬的資格。

大多的人對於離職這件事情感到恐慌,
可能是重新開始,可能是直線上升,
對於沒有全然把握的事不敢貿然行動,
然而,會讓我們害怕的主要原因,
莫過於自己的能力沒有達到相當水平而有所顧慮。

這個見解讓我眼睛為之一亮,
是我鮮少聽聞的理論,於是繼續看下去。

過去總是會鼓勵人們做一個在公司裡無人能取代的位置,
比如專業,比如職位,能做到越少人取代你,你的身價越高。

沒錯,這的確顯示你在公司的重要性,
但意思不是說所以你有絕對必要留在該公司,
你必須不管在這家公司或者其他公司都是無可替代的角色。

沒有老闆會願意聽到:『除了這裡,我哪裡也不能去。』
如果你具備實力,無論身處何處都能左右逢源,
離開這裡,很快地,甚至於各個地方都想挖角你,
要站在與公司同樣位置的人,才能更上一層樓。

成為『隨時有離職能力』的人很重要。

在成為這樣的人以前,實力成長就是最大的關鍵。
那種靠年資拔得頭籌的時代慢慢在削減中,
"一夕致富"(非指樂透)的例子越來越多,某方面而言靠的是能力,
誰有能力,就有更多可能被提拔成為要員。

人才價值,是可能因為某個契機突然激烈上升的。

不要躲在自己的小世界裡面,想著年薪會一點一點的上升,
而是要好好想一想,到底自己可以在什麼領域裡,
將自身的價值發揮到最高點。

與其想著在該公司做到何種職位能有什麼樣的薪水,
我們應該在自己擅長的領域裡,想盡辦法提升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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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ri2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