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聽別人說:『你真有眼光。』

昨日短暫的聚會,
有感踏入職場後大家聚少離多,
時間也整個被工作壓縮,
讓人格外珍惜相聚時光。

分手後,回頭我到一家攤子找衣服。

有時我覺得,當離開後,
會一直念念不忘剛才那樣東西,
表示真的很想要那件東西。

所以我回頭了。

正好在那天前三天,也和朋友到東區吃飯,
吃完飯分手後,晃了幾條小巷子,
許多獨立批貨的店家,東西都大同小異,
倘若要別出心裁,價錢想必有別於其他。

那天我也找到一家對味的服飾店,
可惜價錢卻不對味,我只能乾巴巴地晃了晃,
摸摸鼻子,轉身離去。

昨日的師大夜市,挑起我購物欲望,
『小姐,請問這件外套要多少錢?』
『你很有眼光唷!這很有設計感...』

就算是說句客套話,還是讓我滿心歡喜,
可惜,最先對眼的商品,最終沒能帶回家,
原因是:不適合自己。

美觀與適合作選擇,適合永遠是第一順位,
再漂亮的衣服,不合身,美麗也等於空無一物,
但是,我依然很高興地帶回我認為其他也很有價值的衣物。

老闆揀選好幾件讓我慢慢選,
一邊說著:『我不會什麼都推薦你,
我看你喜歡有設計感的,
所以就選了一些這種風格給你看。』

他的衣服,確實讓我不會處處可見,
比平價再高一點的價格,我還能欣然接受,
最後,在迫不得已的抉擇之下,捨棄一件格子外套,
噢的人不是我,卻是老闆本人。

『我真的完全沒想到你會放棄這一件,
這件很適合你,而且他真的很有設計感。』

放棄背後的動機是,那件商品對我而言,同質性太高,
我想我更會去選擇衣櫃裡沒有的類型,
穿在身上又能創造出另一種味道,
那才是我想追求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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