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在清理電腦一些資料,
發現以前儲存的舊照片,感觸良多。

有一種朋友,有點像情人,實質上卻又不是,
相識的過程中有點像談戀愛,實際上不是。

最初認識的時候,彬彬有禮,
或許是出自交新朋友的姿態,
對對方充滿了好奇,總是有許多關於對方的問題想了解,
包含了最具有吸引力的過往感情。

曖昧期。

這種朋友每天殷勤地找你聊天,
即便下了班還是會抽空上線和你聊個沒完,
明明不在身邊,卻似乎從來沒離開過。

當你加班的時候,他會上線陪你,
不時提出主動幫忙你的訊息,
偶爾藉著例行郵件把要帶給你的東西一起放在內,
有時候打電話給你,說著不著邊際的話題,
出其不意的驚喜,備感窩心。

熱戀期。

一年兩年過去,到了第三年,
關係開始慢慢改變。

從以前的每天聊天,即便是周末也沒有錯過,
到後來僅僅上班時間搭話,佔大部分的還是公事居多,
偶爾想當個弱女子請求援助時,
就被以『我電腦太慢』理由拒絕,
打電話來的時候,一定有事,而且是公事,

無論你做的再多,越來越被視為理所當然,
對你的好,遠遠不及跟你同期認識的人,
甚至比點頭之交的人還不如。

磨合期。

過了第三年,邁入第四年,
演變成愛理不理的姿態,偶爾還會莫名被遷怒,
又或者是無預警沒由來的『心情不爽』連搭理都不願,
有一句沒一句的,隨時可能劃上句點。

最後,連話都懶得說,見了面也視而不見,
就像把對方當做空氣般,放低姿態苦苦哀求也無濟於事。

分手期。

朋友從來就不是相處、相識時間越長,交往與感情的程度越深,
你永遠不懂,為什麼自己反而比不上明明只是噓寒問暖的泛泛之交,
而你到底是昇華成為像家人般的朋友?
還是被貶低為比普通朋友還普通的過路人?

跟情人之間,分手需要學習,
和朋友之間的分手也是重要的課題。

放手吧!當你用盡力氣,該做的努力都做了仍然無法挽救,
就讓他像陌生人一樣從記憶裡離開吧!

一個銅板拍不響,一個人的努力也無用。

我始終相信,給了對方時間沉澱,
其實並不是讓關係隨著時間改善,
而是隨著時間也漸漸從還有所謂變得無所謂。

時間能沖淡一切,包含當時辛苦累積的情感。

告誡女人要多愛自己,是因為女人常常會『不小心』為男人委曲求全,
但挑男人,不能挑太愛自己的男人,因為他愛自己,會變得更加自私。

而我卻在這時,耳邊響起很多人曾經和我說過:『小心被利用。』這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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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ri2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