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眼望去,四周被產品包圍著,
無論是必需品還是奢侈品。

這些產品在被大量生產前後,
有很多是被視為瑕疵品丟棄,
而那些所謂的良品又是否被買家好好珍惜使用呢?

價錢不貴,所以不想用就拋棄;
用久了想換新牌子,毫不考慮扔掉;
耐不住性子用完,緊接著趕快買新貨填補。

每人每天究竟生產多少垃圾?
累積一戶甚至一條街的人口,
其實這數量是很可觀的。

許多物品上頭標示了可回收標記,
多少人不屑一顧呢?

我們公司就是這樣;
我想很多公司也是。

毫不手軟地浪費紙張,"不小心"用了背面已使用的而碎碎念;
只能用大把大把的新紙放入印表機。
丟棄的物品不分類,通通投入垃圾桶;
管他是紙類塑膠類,有人收垃圾就好。
還沒用完的物品,反正領取免錢,
多領幾份才是重點,怎麼用、用不用得著無關緊要。
因此擺著擺著,過期不能使用只好扔棄。

貪小便宜是人之常情,不是辛苦分類在焚化廠工作的人,
永遠感受不到自己一天到底浪費了多少產品。

東西用的不關痛癢,有錢能解決所有事;
其實金錢並不能恢復被砍伐的樹木與其他資源。

曾聽人說:『有分類已經不錯了,我們為何要浪費水清洗?』

很多事,一旦人多就變成是大事件。

想想當每個人都因為麻煩而不去作,
每天堆積如山的垃圾,要耗費多少時間才能整理完?
大家能都在自身限有範圍內把事情做好,
不僅省時也省事,事半功倍,豈不很好?

於是我決定,能回收再利用的東西,
我不該把他當作垃圾看待;
同質商品,不要著急採購新貨,
除非接近用完而我還需要。

很多東西應該是為了真正需要而擁有,
附加條件是沒有同質存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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